留下來,或是我跟你走。(也許應該是:留下來?或是我跟你走?)

自從海角七號紅了之後,這句話就聽到不能再聽了,甚至連田中千繪本人都說「有沒有新的說法啊?」,就可知道這句話有多泛濫了。

但是這句話確很認真的出現在我腦海中(請參考這篇)。其實考慮的點很簡單,上台北的基本開銷,基本上差不多兩萬,留在台中住家裡,大概幾千塊,也就是在台北月薪四萬跟台中二萬八,最後的可支配所得可能差不多。重點是我媽在台中,純純也在台中啊~~但是這個時陣的工作好找嗎?

在工作一年又一個月之後,我自己展開了求職大作戰(當然還有其他同事們)。有了一點工作經驗之後,面試的機會果然多了一些些。當然有幾個是透過同學的朋友介紹,但總是比去年多了幾個機會。

很幸運的,在 12/5 必須做出決定之前,陸陸續續跟四間公司面試了。基於留在台中工作的原則,當然都是找台中的公司。這幾間的細節就不多說了,有興趣的再私底下問我吧!

反正,最後就是選擇了,留  下  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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